30万互助金变为1.1万元 网络互助产品如何定性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浩)“一人得病、互万元网络众人均摊”“0元加入、助金保障金额最高30万”……近年来,互助何定网络互助凭借着令人心动的产品互助共济新模式在市场上大势崛起 ,但同时也成为争议的互万元网络热门话题 。近日,助金记者了解到
,互助何定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审结了一起由网络互助条款变更引发的产品合同纠纷案件 。互助平台由“互助金一次定额给付30万元”调整为“按需给付1.1万元”引起原告刘阿婆的互万元网络不满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平台的助金操作。
刘阿婆的互助何定儿子告诉记者,2017年4月,产品其通过某互助平台的互万元网络微信公众号
,为刘阿婆加入了一款抗癌互助医疗计划,助金当时的互助何定计划章程规定
:会员初次确诊章程中所列重大疾病,将获得一次性定额给付的互助金
,最高金额30万,互助申请人最终获得的互助金金额以会员实际捐赠金额为准。同时,加入时的《会员公约》载明,“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公约及各互助计划规则,并通过原有方式向所有会员公布 。变更后的条款一经公示 ,即产生法律效力”。
此后 ,互助平台招募第一届会员代表团 ,并通过会员代表大会表决程序修改了计划章程 。2017年12月,平台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产品优化升级公示” ,互助金由一次定额给付调整为多次按需给付
,刘阿婆这一年龄段的互助金额调整至最高40万
。
2018年8月,刘阿婆不幸罹患癌症,向互助平台提交互助申请
,并签署《互助会员承诺书》,确认其知晓包括“观察期”“多次按需给付互助标准”等内容
。第三方调查公司出具调查报告 ,建议给予刘阿婆互助金。
随后,平台进行信息公示 ,刘阿婆的互助金额为按需报销医疗费1.1万元,这让刘阿婆难以接受
。刘阿婆表示
,加入时互助计划的核心条款是渡过观察期的会员如果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将一次性得到30万元互助金,但平台擅自将一次性给付改为按需给付 。而且对于这项重大事项 ,平台仅发布了一个“产品优化升级公示”